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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生“双重标准”的秘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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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强生“双重标准”的秘密
在消费品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,天然存在着严重的“信息不对称”。

对于身处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来说,由国家权威部门制定的“产品安全、质量标准”,便成为“评判产品质量”最为重要的参照体系。

不过,在这些“标准”之中,常常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。因为,这些标准可能已经被制造商绑架;因为,在中国市场,制造商可能执行远低于全球的标准;因为,在某些消费品市场,标准可能非常模糊,甚至根本不存在,而制造商可能因此肆意妄为。

而这,并非“受迫害妄想症”。

强生的“双重标准”

2月21日,美国强生公司发表声明称,其首席执行官韦尔登将于今年4月卸任,由副董事长格洛斯基接任。外界评论,强生此次高层变动,或与此前3年的多起产品召回事件相关。

已在强生任职超过30年的韦尔登,过去10年一直担任CEO和董事长。在其任期内,成立于1886年的强生,已发展成拥有250家子公司的超大型企业,产品涵盖处方药、医疗器械、个人护理产品等领域。但2009年9月以来,这家全球最大医药保健公司的“产品召回”次数已高达25次,从隐形眼镜到儿童用泰诺,从人工髋关节到婴儿日化用品,以致让人惊呼,强生怎么了?

不过,强生的全球召回却几乎从不涉及中国大陆市场。每次事发,强生中国公司总是言之凿凿地称:问题产品与中国无关。

强生最近一次召回,发生在一个月前。2月17日,强生宣布,因药品瓶体设计原因,将召回在美国销售的57.4万瓶“葡萄味退烧药泰诺口服液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这一药品2011年11月刚刚上市,由强生的意大利工厂生产。当时,强生中国照例发表书面声明称:“中国消费者目前使用的我公司的非处方药品,均是由上海强生制药在上海工厂生产,完全符合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),质量安全可靠,不存在国外召回的问题,中国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。”

同样的情形已多次出现。当舆论质疑强生在中国实施“双重标准”时,强生方面均会称,其在中国生产的所有产品“完全符合GMP标准”。

但符合GMP标准,并不意味着就不是“问题产品”。“这就是监管体系的差异。”一家国内药企人士对本刊记者称,美国FDA(食品药品管理局)被公认为是全球最严格的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,而许多被FDA查出有问题的产品,在中国却“没有问题”。

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波也坦言,中国现行的GMP标准肯定不如欧美严格,在欧美质量不达标的产品,不一定就通不过中国的GMP标准。而在“产品符合中国GMP规范”的前提下,产品召回与否,“决定权更多的在企业自身”。

一个典型案例是,2009年,强生生产的人工髋关节,被美国FDA禁止销售后,仍继续出口到欧洲和其它海外市场。不过,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强生违法,因为包括欧洲在内,其它国家的医疗器械销售标准,均低于美国。

“各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不相同,有严格和宽松之分。”在前述人士看来,这给强生留下了实施“双重标准”的空间。“众所周知,美国FDA的要求是全世界最严格的,强生中国工厂的标准,不可能比美国标准还高。”在他看来,如果强生在海外生产的产品存在风险,那么,在华生产的同类产品,很可能也存在风险,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公司自查和药监局调查来保障产品安全。

但至少到目前为止,在中国,外界尚未看到“强生自查”和“外部监管”的效果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因产品问题频出,2011年3月,美国FDA已直接出面监控强生旗下3个工厂。根据协议,监管部门将至少对出现过问题的工厂进行5年监控,并聘任独立的技术专家监查生产设备,而若强生违反该协议,FDA 有权对其最高罚款1000万美元。

当然,过去3年,强生也曾有过一次“惠及”中国市场的召回。2011年12月8日,国家药监局下文,要求强生旗下西安杨森公司,对其代理的“楷莱”、“万珂”两款产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,召回所有批号“楷莱”,停止销售“万珂”。

不过,早在一年之前的2010年11月,美国、英国、日本市场的“万珂”已被召回。而强生在中国宣布召回之前一个月,上述两款产品已经停产。

苏泊尔“测不准”

在“锰超标”事件爆发半年之后,苏泊尔始终没有松口。

2月24日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召开“炊具锰迁移对健康影响有关问题”风险交流会,会议指出,此前媒体对“不锈钢炊具含锰问题”所做报道并不全面,苏泊尔炊具不存在“锰超标中毒”问题。

不过,这并未平息公众对苏泊尔质量问题的质疑。业内评论人士刘步尘指出,锅是用来做食品的,并不是食品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无资质下“使用不锈钢锅不会影响健康”的结论?如果不锈钢行业协会的检测不权威,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检测就一定权威吗?

苏泊尔“锰超标”事件,发端于2011年。当年10月初,哈尔滨市工商局宣布,将全市的苏泊尔“锰超标”问题不锈钢全部强制下架。哈市工商局称,其从2008年初开始就追踪检测,发现苏泊尔累计81个型号、46个批次的产品检测不符合“国家相关标准”,并且,不合格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价格较低的锅具产品。

2011年10月14日,苏泊尔发布声明称,所有涉及产品均已送交“国家相关机构”检验,“检测结果合格”。

本刊记者获得的两份检测报告显示,双方的检测标准大不相同。哈市方面依据的“GB/T3280”,是不锈钢冷轧钢板的国家推荐标准,而苏泊尔依据的“QB/T1622”,则是原轻工业部1992年颁布的不锈钢器皿标准。

以不锈钢水壶为例,哈市工商局的检测报告表明,苏泊尔所用材料中的锰含量为7.59,远高于GB/T3280所要求的2.50;而镍含量为3.92,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下限7.0。而苏泊尔方面的检测报告,并未涉及这些材质的含量,只是针对“划伤”、“凹坑”、“点焊”等进行了检测,检测报告还称,上述产品符合“卫生标准”。苏泊尔方面据此宣布,“经国家相关机构检验,检测结果合格”。

显然,双方争议的最大焦点是,采用的检测标准不同,得出的结论当然也不同。2011年10月底,双方达成了共同送检的约定,但苏泊尔方面并未积极配合。

2011年12月21日,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(GB9684-2011)》颁布实施。这一新国标,适用于主体材料为不锈钢的食具容器,明确了“食品接触用不锈钢的主要安全问题为重金属的迁移”,并参考了德国LFGB法规,对铅、铬、镍、镉等重金属迁移限量指标作出规定。

2012年2月,苏泊尔一位负责人称,根据(原轻工业部)1988年的标准,苏泊尔部分型号的产品确实不合格,但如果以1992年的标准,苏泊尔的产品就合格。该负责人表示,根据去年新出台的标准,苏泊尔部分老型号产品的确存在“锰超标”问题。“但新标准出台后,总要给企业一个消化过渡期,就像节能标准一样,不然企业的库存岂不是全部都要作废?”

时至今日,有关苏泊尔质量问题的争议仍在继续。一位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指出了此次事件当中的几个关键问题:其一,适用于炊具的安全、质量标准,至今没有定论;其二,由于标准混乱,行业里像苏泊尔一样存在问题的企业,可能不是少数;其三,苏泊尔发生问题的产品,都集中在低端产品上。

而最后一点,或许点明了此次“锰超标”事件背后的商业逻辑。由于低端产品售价较低,要保证利润,当然需要进行更严格的“成本控制”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,苏泊尔餐具之所以“锰多镍少”,主要还是因为成本:镍价较高,而锰价较低,“以锰代镍”可以大幅降低成本。

被绑架的奶牛

2011年6月,素有“乳业大炮”之称的广州市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,一句“中国乳业行业标准被个别大企业绑架,是全球最差标准”,让“乳品新国标”制定过程中的激烈而复杂的博弈浮出水面。

按照王丁棉的说法,1986年的国标规定,生鲜乳中的蛋白质最低值为2.95克/100克,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不超过50万个;而2010年6月实施的新国标,却将标准降低为2.8克和200万个。事实上,即便是1986年的“乳业国标”,与国际标准已有明显差距:美国、欧盟对生鲜乳中的微生物限量为每毫升小于10万个。

王丁棉称,菌落指标降低后,一些以经营“常温奶”为主的大企业,可以收购更多的原料奶,从而有足够资源占有市场;而“巴氏奶”企业,对奶源质量要求很高,一旦标准降低,意味着优质奶源减少,将影响巴氏奶的市场拓展。王丁棉口中的“大企业”,被外界解读为伊利、蒙牛两大乳业巨头。

西部乳业协作会执行会长、新国标参与制定者魏荣禄也曾透露,作为乳业行业知名专家,他和王丁棉、骆承庠、顾佳升,最初都未被邀请参与“新国标”制定。最终能够参与其中,还是因为“卫生部长陈竺的指示”,标准要由真正的乳业专家制定。

“会议讨论时,只讨论乳品安全,不讨论营养,这很不正常。”魏荣禄说。在会上,他提出新国标要“营养和安全并重”,大力倡导巴氏奶,反对“复原乳”,但很快遭到各方驳斥,不让发言。

原卫生部全国乳与乳制品定标组副组长曾寿瀛也回忆称,早在2009年6月召开的“全国乳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”前,关于蛋白质含量标准的讨论已有十余次,绝大多数与会者支持沿用原来的2.95%标准,不过,蒙牛和伊利则属于“降低派”。

作为生乳“新国标”后期的参与审稿者,曾寿瀛对媒体透露,直至2009年8月底,在送交农业部与卫生部的审稿中,蛋白质含量的标准都是2.95%。但当年10月20日,在卫生部公布的“征求意见稿”中,这一标准已经修改为:每年5月至9月为2.8%,其余时间为2.95%。而2010年4月“新国标”正式公布时,标准已变为2.8%。

“短短几个月,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,我问了其他参与审稿的人,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。作为制订参与者,我们没有裁决权,甚至连一点知情权都没有。”曾寿瀛说。

有传闻称,在标准讨论过程中,一家大型乳企的代表曾表示,按照2.95%的蛋白质含量标准,内蒙古、黑龙江分别有10%、6%原奶无法达标,河北亦有相当比例原奶无法合格,全国数量更为惊人,因此,希望降低标准。另一家大型乳企则希望,菌落总数标准放宽至1000万(这一数值是欧盟标准的100倍),理由是散户奶源需要一定时间规范和提升。不过,这样的揣测已遭到相关企业的否认,它们均强调自己从未要求过“放宽生乳标准”。

有意思的是,在王丁棉的“绑架论”出台后,内蒙古奶协率先反驳称,乳品新国标是“维护奶农利益,由中国国情决定的”。而伊利、蒙牛均为内蒙古当地企业。

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巡视员、奶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俊勋曾表示,在标准起草之初,卫生部曾希望提高原奶收购标准,但农业部认为,目前提高原奶收购标准并不合适。“没有哪个企业敢说它没有收过2.95%以下的牛奶,与其偷偷摸摸做,不如把事情拿到桌面上解决。2.8%(的标准),就是立足国情,实事求是。”

不过,2011年底,魏荣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,“农业部已经有意推动新国标的修改”,“今后,也许会将现行的国标设定成最低标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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